以后不能光发通知了
据报载,深圳各大银行实施了半个多月的限额提现措施今起取消,这是个令人欣慰的消息。
关于此消息的内幕是,温家宝总理在访问新加坡时对此问题是有表态的,据说还动了火。
没有回应沸腾的民怨,但在高层的强大压力下,限额提现令此次终于也不得不??今起取消了。
在我看来,这是项“无厘头”的决策。有关的银行法对于存储自由是有明确规定的,你存不存款,是自由的,存多少,取多少,也是自由的,这不单是通过储户与银行之间的格式合同予以认可的,也是全国人大以立法予以确认的,但有关方面,出于所谓的深圳现金流过大,在没有“知会和咨询”深圳万千储户的情况下,却悍然下发了每天限额3万的提现通知,终于闹起了此桩影响远披海外的风波。
其实,类似的、置民意与法律于不顾,仅仅着眼于自身的利益与考虑的做法,在时下的中国,即使不能说多如牛毛,也肯定是不少的。在很多“有关方面”那里,公民依然不是一个与之对应的、平等的权利主体,而是自己管辖下的、从属的、听将令的“统计数字”。而彼此之间订立的契约,也是可以不管的??你敢告我吗?
在现代宪政的发展史,美国“五月花号公约”是我们当政者(或者有权发通知的机构与部门)必须予以认真审视的。
在我看来,五月花号公约的核心精神:第一,主权在民,政府是基于被管理者的同意而成立的,它的所有权力都是人民让渡的,所以,人民在权利阶台上是优于政府的,对于人民自由的剥夺与限制是必须听取民意的,谨慎的。第二,是政府必须依法而治,如果它罔顾法律的,它是可以作为违约的一方而送上法庭的被告席的,在法律的天平上,它与人民只是平等的两极。
在提现限令的讨论中,类似的观念无疑是我们思考的坐标。
可惜的是,这样现代的法治观念并没有抵达我们那些当政者的思想深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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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07-11-21 15:37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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